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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全校关心下一代工作“双先”表彰大会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09-09-17     访问次数: 69

各学院(部)关工委、校直有关部门:

经校党委同意,决定于200812月下旬召开我校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表彰大会(具体时间、地点和参会人员另行通知)。现将“双先”代表评选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成立“双先”评选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双先”初评工作。组长:廖飞武;副组长:沈思荣;有关人员为成员。

二、评选范围:各学院(部)关工委、校直有关部门都可参与先进集体评选;先进个人必须是各院(部)关工委委员、校关工委委员、“五老”报告团成员和有关单位积极参与关工委工作的人员。

三、评选条件

1、先进集体条件:对关心下一代事业的重要意义有充分认识,态度端正,工作积极主动;单位党政领导思想上重视,行动上支持,真正把关工委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关工委组织健全,能随着人员工作岗位的变动及时调整、充实院(部)关工委领导班子;建立健全各项制度,使关工委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工作有计划、有要求,经常开展活动,定期开会研究关工委工作,并取得显著成效。

2、先进个人条件:热爱关心下一代事业,关爱青年学生和青年教师;勤于学习,善于思考,不断更新观念,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自觉执行关工委工作条例、计划,工作积极主动,卓有成效;密切联系青年学生和青年教师,深入进行调查研究,勇于创新,乐于奉献,深受师生的欢迎和爱戴。

四、评选原则和办法

在评选工作中要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发扬民主,倾听群众意见,走群众路线,把真正先进的单位和个人评选出来。

评选办法:先进集体由院(部)自行申报,将申报材料(先进事迹)报领导小组(校关工委办公室),由评选领导小组审查评选;先进个人由院(部)或部门评选,填写审批表报领导小组。有关部门及校关工委、“五老”报告团成员由校评选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研究提名。“双先”评选材料,先由初评领导小组集中初步评选,尔后经校关工委领导研究,送校分管领导审阅,最后报校党委负责同志审定。

五、名额分配和时间要求:先进集体名额不作具体规定;先进个人每院(部)原则上评选一人,如在关工委工作上有突出成绩的,可多评选一人,但最多不能超过两人。评选两人的学院要事先与领导小组(校关工委办公室)联系(电话:3113257)。

评选时间:接此通知后即可开始评选,1212以前将评选结果书面报领导小组。

如有不明确的地方,请打电话与校关工办联系。

报:校党委 安徽财经大学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

抄报:省教育厅关工委 20081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