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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二次医药费报销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03-11     访问次数: 10

各位老师,接校医院通知,学校即日起至331日止开展医药费二次报销工作,请有需要的老师根据个人情况,于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20自行前往财大东校区校医院二楼209室办理相关核报事宜。

如有特殊困难,需要离退休工作处代为办理者,请将发票及时交由离退休工作处集中代为办理,外地居住人员可将票据整理后邮寄至龙湖西校区离退休工作处。

  址:安徽省蚌埠市宏业路255号;

联系人:江华 ,电话:0552-3177081

特别提醒:此次医药费发票为2023年度发生的医疗费用,住院报销需提供住院结算单原件、慢性病报销需提供慢性病证复印件、异地返回蚌埠医保中心结算的需要医保中心结算单。

特此通知!

并请相互转告,谢谢!

                离退休工作处

                2024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