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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财经大学老年摄影协会章程

发布时间: 2017-06-07     访问次数: 108

 

第一章        

第一条   安徽财经大学老年摄影协会是在校离退休工作处领导下,自我管理的非赢利性群众组织,其宗旨在校党委的领导下,坚持老有所为、老有所乐,团结和组织广大摄影爱好者为繁荣和发展我校的文化建设,丰富老人业余生活,推进社会主义三个文明建设。

第二条   财大老年摄影协会通过多种形式的活动和比赛,促进广大老人的思想文化建设、陶冶情操、提高艺术修养。

第三条   团结全校教职工摄影爱好者,促进会员之间的联系与交流;增进我校摄影协会与兄弟院校摄影协会之间的交流和联系;加大老年摄影协会与相关的摄影协会的联系。

第四条   财大老年摄影协会受离退休工作处的监督和指导。

 第二章        

第五条   本校有志于摄影艺术学习和创作,具有一定摄影艺术水平,拥护本会章程的摄影爱好者,均可申请入会。摄影协会成员应发挥自身优势,带领和影响广大老年教职工积极参与校园文化建设、创建和谐校园、丰富老年职工文化的活动。

第六条   会员必须履行以下义务;

一、贯彻执行摄影协会的各项决议与决定。

二、积极按时参加摄影协会的各项活动,并在活动中发挥带头人作用。

三、自觉维护摄影协会的利益,向摄影协会提出合理化的建议和意见。

四、完成摄影协会交办的任务。

五、按时缴纳会费。

第七条  会员享受以下权利;

一、参加协会各种活动。

二、有要求罢免或撤换协会不称职管理人员的权利。

三、对协会的工作及活动如有不同意见,可以把自己的意见向协会的上级组织反映。

四、有选举权、表决权和被选举权。

第八条   入会人员必须递交入会申请书,经批准后,方能成为摄影协会正式会员。

第九条   会员有退会的自由。

 第三章   协 会 组 织

第十条   财大老年摄影协会是在离退休工作处领导下的一级社团组织。

第十一条 财大老年摄影协会设会长一名、副会长两名、秘书长一名。可设名誉会长。视规模的发展再设有关的服务部门。

第十二条 摄影协会每年召开一次全体会员会议,通报协会上一年的工作状况,研究通过下一年的工作计划。协会每学期召开一次全体委员会议,制定活动规划和预算。

第十三条 摄影协会负责人由民主选举产生。并报校离退休工作处批准。

   第四章      协 会 活 动

第十四条 财大老年摄影协会以在本市及周边省市开展活动和外出采风。活动的形式有;摄影交流、摄影作品点评、摄影拍摄、摄影采风、举办摄影讲座、观摩摄影展览、幻灯片摄影作品观摩与交流、举办摄影展览等。

第十五条  配合学校开展各项校园文化建设活动,协会在宣传学校的办学理念、方针政策方面发挥出应有的作用。协会每   周举办一次活动,由秘书长主持和安排活动内容。

        第五章     协 会 经 费

第十六条 协会经费的主要来源有会员会费、校离退工作处及相关部门补贴、社会赞助等三方面组成。会员会费款专项用于协会的采风、聘请专家讲座和协会组织的群体交流活动。

第十七条 协会经费由协会自行管理。经费由会长负责审批。

第十八条 协会会员会费标准;每年   元。定期公布经费使用情况。

  第六章        

第十九条 本章程未尽事项的决定权及本章程的解释权归安徽财经大学老年摄影协会。

第二十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安徽财经大学老年摄影协会

                                0一七年四月六日